政务服务
  关于科技企业申请2008-2009年度厂房补贴的通知

  关于科技企业申请2007年度厂房补贴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番禺区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番禺节能科技园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番禺节能科技园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番禺节能科技园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番府〔2005〕30号、番科〔2006〕7号文精神,为支持入园注册孵化的科技企业,对经审定入园孵化的并已在节能科技园内注册登记的科技企业申请2008-2009年度厂房补贴。通知如下:

  (一)申请厂房补贴条件:

  1.2005年后(含2005年)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注册;

  2.注册地址在天安节能科技园内的科技型或总部型企业;

  3.经区科技局批准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或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

  4.预计2008-2009年度工贸产值达到1200万元以上;

  5.申请补贴的房屋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申请补贴的时间不超过24个月(含24个月)。

  (二)申报材料:

  1.《园区企业厂房租金及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园区网站“政策落实”栏目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有关科技企业的证明材料(如:已认定或正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软件企业”、“自主创新先进企业”、产品专利、国家、省、市名牌企业或名牌产品称号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后交由番禺节能科技园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区科技局审定;

  2.区科技局审定后通知审批结果,并按政府规定的资金支付渠道在次年将经费划拨到申请企业开户银行账号。

  (四)受理时间:

  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截止。

  详情请参考:番禺节能科技园网站:http://www.tianan-tep.com/

  番禺区科技局网站:http://keji.panyu.gov.cn

  咨询电话:(020)39993099吴嘉莉、邓丽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