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咨询服务:

1、交验楼时需到管理公司办理哪些手续,提供哪些资料?

答:业主买楼后,收楼时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在入伙的同时从管理处领取《用户手册》、《物业使用说明书》、《物业质量保证书》。

(1)、业主需提供“购房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凭入伙通知书办理入伙手续;如业主委托他人办理入伙手续,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办理人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

(2)、验收房屋,抄录水电表读数,填写《物业交楼验收表》;

(3)、填写《业主情况登记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2、房屋转让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哪些手续?

答:房屋转让应到管理处办理转让更名手续:即新业主在入驻大厦前要携带相关入伙资料到管理处办理入伙手续。同时管理处会给新业主提供《转让入伙通知书》和《转让更名申请》。经查验资料齐全后,管理处与新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及《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3、房屋出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哪些手续?

答: 房屋出租应在管理处办理租赁更名手续:即承租方在入驻大厦前要携带相关入伙资料到管理处办理租赁入伙手续。经查验资料齐全后,管理处与承租方签订《转租更名》《消防安全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装饰装修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