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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创新环境计划台资企业创新补助专题(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补助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穗府台发〔2018〕1号)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台资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及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支持方案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400号),扶持台湾青年在穗创新创业发展,现启动2022年台资企业创新补助专题(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补助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或补助。

  二、支持方向

  2022年台资企业创新补助属市科技计划中的创新环境计划,本次申报指南的支持方向为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补助。对于同一申报单位仅限申报一个补助方向,此前已获本专题资助的企业不再支持。

  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补助方向: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获得“青创杯”第八届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台湾赛区奖项的台湾青年个人/团队/企业。申报主体须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台资企业,其主营业务须与参赛项目相符。

  (二)申报条件。

  参赛对象为个人/团队的,须全部成员同意在穗成立企业。

  (三)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企业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创新创业大赛补助知情同意函(加盖企业公章),内容须包括:参赛个人/团队/企业的名称、同意在穗成立企业的名称、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与参赛项目一致性说明等信息,若参赛为个人或团队的须附全员签名。

  3.大赛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财政每家支持20万元,择优支持不超过10家,由市台办负责遴选推荐。已获或可能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活动不予以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24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5日24时。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本专题的组织单位为市台办。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等,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六)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七)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八)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六、联系方式

  1.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2.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交流合作处范紫微、邝敏玲,83124169、83124168。

  3. 组织单位:市台办宋力、邓蕾,83105032、83105036。

  4.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附件:1.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点联系方式.pdf

    2. 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