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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科工商信局转发关于组织2022年省(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各镇街: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省(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请广泛发动辖内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企业需在7月4日前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提交入库申请材料和完工评价申请材料,7月7日前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盖章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二、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获得过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不纳入此次申报;已获得省、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四、申请设备事后奖励项目入库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未获得过省、市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若备案证发生变更,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

3.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5.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省(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2022年省(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材料模板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xnIf8gHk4ljn9b5nRi-tg 
提取码:1234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徐惠萍、林奕娜,联系电话:3461130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